環境保護署表示,在選擇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指定垃圾袋的物料時,已考慮袋的耐用性和環保原則,因此規定指定袋須含有至少兩成回收膠,以減少原生塑膠成分。
近日有傳媒報道和網上討論關注指定袋的物料問題。環保署指,所有聲稱可降解的塑膠均須於特定環境和溫度,例如在高溫環境或紫外線下,方可完全降解。然而,香港堆填區的無氧環境並不具備此等條件,塑膠在堆填區要花長時間分解。
署方又指,部分可降解塑膠尤其是氧化式可降解塑膠,在海洋等天然環境分解時會因碎片化而產生微塑膠,不但加劇對天然環境的危害,也阻礙回收再造,事實上更不環保。歐盟等地已禁止使用氧化式可降解塑膠,而香港也會在4月22日起禁止製造和售賣氧化式可降解塑膠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