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任命歐頌律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推薦,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會根據《基本法》第88條作出任命。
李家超表示,歐頌律去年4月退任澳洲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其地位崇高、聲譽卓著,深信他對終審法院有很大貢獻。
歐頌律獲任命後,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名單將包括十位來自英國、澳洲和加拿大的傑出法官。
李家超說,這些具聲望的海外法官加入終審法院作為非常任法官,彰顯《基本法》保障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依法行使獨立審判權,有助維持外界對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也讓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這些傑出且具豐富司法經驗的海外法官將繼續是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獨特優勢。
《基本法》第90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