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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創投環境被制度扼殺,只投賺錢的團隊實不得已--專訪創投公會祕書長蘇拾忠

商業

《TO 》日前發佈一篇文章 〈你願意等一個團隊多久?矽谷創投花 7 年陪一支 Startup 長大、獲利〉,在矽谷新創圈工作多年,出身 Twitter 的 Ryan Sarverh 在轉入創投成為投資合夥人之後,分享矽谷創投如何選擇投資的創業團隊,並列舉他所關心的核心問題,包括:創業團隊為社會解決什麼問題、團隊背景是否有能力解決他們所提出的問題,以及產品進入市場的時間點等

  • 那台灣的創投又是如何選擇團隊呢?

我們詢問台灣創投公會秘書長蘇拾忠,台灣的創投生態是否與這篇文章所描述的相似,蘇拾忠說,台灣創投詢問的問題基本上與美國矽谷相同,台灣創業團隊在自我介紹時,多從產品與技術開始講起,僅有一成的團隊會開宗明義表明他們為社會解決什麼問題,這樣的情況跟美國矽谷創投者所遇到的情況雷同。

台灣與美國同樣以一樣的眼光與標準選擇創業團隊,但台灣的創投給人的印象卻是,創業團隊要提出具有商業模式、且已經盈利的內容項目,至於這個內容項目的創新與否,反而是次要問題。這也讓台灣創投者落得「目光如豆」、「只在乎眼前利益」的罵名。

  • 創業家兄弟例子凸顯出台灣創投只要「營利賺錢」

為什麼外界對台灣創投評價如此之差?看看創業家兄弟今年 2 月份舉行上櫃輔導簽約記者會,宣佈年底前登陸興櫃,最快明年轉上櫃的消息,就可以知道。

2007 年第一次創業並創辦地圖日記的郭書齊、郭家齊兄弟,營運的過程中,了解到創業即使再創新,沒有商業模式與獲利終究會導致失敗。因此,他們第二次創業成立創業家兄弟,就修正方向改變營運模式。前陣子接受《TO》專訪的郭書齊表示,「第二次創業一開始的設立目標,就跟地圖日記時代不同;我們沒有要找沒人做過的事情,而是要做可以獲利的產品。」從此,創業家兄弟以獲利為唯一目標,不再追求創新。

於是,從創業家兄弟的創立到宣布準備進入資本市場,他們只花了一年 7 個月的時間,是台灣網路公司最短時間準備公開上市的紀錄。畢竟錢進來,資源才會進來,這是不爭的事實,創業家兄弟這樣的做法飽受外界批評「追求獲利反而忽略創新」。但大家有沒有想過,這是台灣的創投環境所造成的?為了在這個扭曲的制度下生存,創業家兄弟選擇此條路,或許是不得已的選擇。

  • 外界將過錯推給創投,創投又推給?

既然是創投的問題,那麼來聽聽台灣創投公會秘書長蘇拾忠如何回應。令人出乎意料的是,蘇拾忠指出,台灣創投者必須比美國還要小心翼翼,拿著放大鏡仔細評估創業團隊的商業模式與 Know-How,根源在於台灣的投資制度與環境條件不如美國的健全。

美國無股票面額制度,促進美國創投環境如此興盛,反觀台灣,團隊成立公司還要規定股票面額的限制。由於美國沒有股票面額的限制,天使投資可以用 1 股 0.1 美元等極低價格投資新創團隊,第二階段創投要進入投資,到時候 1 股就是 1 美元,最後公司要上市時,1 股就是 10 美元;對天使投資而言,一旦成功上市,少說就有 100 美元的利潤。

因此,對美國天使投資來說,投資報酬率是 100 倍,對創投者而言,投資報酬率則是 10 倍;而且在美國,投資 100 個新創團隊,可以忍受 99 個團隊失敗。因此,美國的創業團隊比較容易拿到早期的天使資金,有機會一步步擴大規模發展。此外,股票無面額制度讓美國創業團隊可以依彈性談持有比例;例如,早期的投資者拿出 100 萬美元,擁有公司資產的 20%,等到公司已小有規模時,這時創投如果要投資的話,便是拿出 1000 萬美元,擁有公司資產的 10%。這樣的彈性是台灣所欠缺的。

  • 股票面額制度扼殺台灣創業團隊

我們將把焦點移回台灣。台灣的股票面額制度限制,卻扼殺早期天使投資者投資新創團隊。

舉例來說,假如以 1 股 10 元作為基準,今天有天使投資新創團隊,金額是 5000 萬,新創團隊以 50% 與 50% 的持股比例計算,那麼天使投資者就擁有 500 萬股,而新創團隊也是同樣擁有 500 萬股,且持有 5000 萬元。公司的資本額總共為 1 億。該公司經過幾年的發展後,公司獲利 1000 萬元並決定增資至 2 億準備上市(在此僅是一個假設的數字,目前申請上市須為六億元),1000 萬的獲利除以公司的總股價 1000 萬股,每股的盈餘是 1 元;這時創投要進來,決定以每股盈餘的 10 倍購買,即為 1 股 10 元、出資 1 億元,那麼就擁有 1000 萬股。

創投的 1000 萬股加上早期天使投資的 500 萬股以及創辦人的 500 萬股,公司總股數有 2000 萬。

看到這裡,有沒有發現到兩個問題:天使投資與創辦人的持股比例從 50% 變成 25%;創投與天使投資同樣皆是以一股 10 元投資新創團隊(不論 1 股 10 元或是 1 元,其實把數字套進去,其實會發現都會造成同樣的結果)。

蘇拾忠對此表示,這樣天使投資的投資成本其實是與創投一樣,那麼台灣的天使投資怎麼可能在早期就投資創業團隊呢?另外,台灣的股票面額限制不僅吸引不到天使,創辦人的持股比例也被稀釋,這樣創辦人還想找投資嗎?

  • 投資要看公司所有權持有比例,而非股份

對投資者或是新創團隊而言,投資不應該是以股份衡量,反而是應看公司價值決定持有比例。

上述的例子主要講述公司在上市前所面臨的情況,上市後便以市場股票價格來決定,面額其實已經沒有意義。因此,蘇拾忠指出,面額的制度對初創的團隊影響甚大,這也是為什麼台灣創投大多熱衷投資發展成熟的公司。

不過,讀者可能納悶說,金管會不是將 1 股 10 元的面額制度取消了嗎?蘇拾忠強調,公開發行的股票改為不再以 1 股 10 元作為標準。但那是針對公開發行後,對於尚未上市前的公司,一點意義也沒有。

蘇拾忠指出,要改的是公司法的條文,即在公司法第 156 條中所提到:同次發行之股份,其發行條件相同者,價格應歸一律,以及 140 條的股票之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這樣的規定,讓天使投資無法以低於面額的價格投資新創團隊,就會發生上述的例子,扼殺早期團隊未來發展的可能。

  • 不只面額制度,還有許多問題要解決

台灣不只面額制度的問題,還有許多「眉角」也要解決,包括:技術入股要課稅,讓擁有技術的人才加入團隊,公司尚未賺錢他們就要繳稅;另外,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的比例為 1:1,限制投資的彈性。

蘇拾忠指出,上述的種種條件,讓台灣的創投必須選擇已具有商業模式的公司,但有哪個新創團隊可以過這關?這也造成台灣創投給人短視近利的印象,不投資創新只一味追求有營利的創業團隊。台灣制度綁住了創投的手腳,讓創業團隊不得不找方法突破重圍,創業家兄弟就是一例。你說,這要怪誰才好?

(圖片來源:SETUP Utrecht, CC Licensed)

Source: techora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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