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明年1月1日撤銷對貨運燃油附加費的規管。撤銷規管後,航空公司可就香港出發的航班,決定貨運燃油附加費水平或不徵收附加費。
現時航空公司須按民航處公布的水平徵收貨運燃油附加費。政府表示,撤銷對燃油附加費的規管符合國際放寬規管燃油附加費的趨勢,並鼓勵航空貨運業競爭,以保持本港航空業的競爭力,維持本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
民航處會要求航空公司在其網頁或其他平台公布由香港出發航班徵收的最高貨運燃油附加費水平,供公眾參考。
為了讓航空貨運業有充足時間就撤銷規管做好準備,在撤銷規管前會有六個月準備期,即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當局會設立溝通平台,與持份者互動,以期順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