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表示,知悉警方近日就欺詐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個案作出進一步拘捕行動。社署強調一直嚴格審核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申請,並已加強抽查申請人提交的醫療證明文件。
社署3月發現有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人提交虛假醫療證明文件,隨即轉介警方並進行聯合調查,275人上月涉案被捕。
社署早前再向警方轉介多宗可疑個案,經深入調查後,警方作出進一步行動,共拘捕39人,涉嫌欺詐交通意外傷亡援助。
社署表示會繼續全力配合警方調查,打擊相關罪行,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虛假醫療資料、欺詐或其他刑事成分,定必轉交警方調查,並向有關人士追討其多領的援助款項。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因交通意外而死亡人士的受養人迅速提供經濟援助。申請人必須具備相關資格方可獲發援助,包括有關意外事件須已向警方報案,並由警方界定為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須因該宗意外死亡或受傷,而傷者須獲註冊醫生證明其傷勢須留院治療不少於三天或獲發不少於三天的病假證明。
詐騙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