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昨日宣布就潛逃海外、並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涉案人採取進一步行動,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國和歐盟的官員、政客及反華組織對此作出抹黑言論,特區政府今日對這些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特區政府指出,《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也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只針對極少部分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和個人。
七名指明潛逃者一直潛藏美國和澳洲,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以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和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並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因此有需要採取措施強烈打擊。
針對潛逃者採取的措施旨在應對打擊、阻嚇、防止潛逃行為,以及促使潛逃者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外國官員、政客和反華組織刻意抹黑特區政府依法採取的措施和行動,並散播不負責任的言論,試圖混淆視聽,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事實上,所有指明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及其申請資格均符合人權,不少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也會就不同通緝犯施行該等措施。任何外部勢力和別有用心人士在特區政府提出相關措施後,詆毀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實乃典型的虛偽「雙標」。
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特區政府有責任依法追究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潛逃海外的人。
特區政府強調,潛逃者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他們最終都要為其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負上責任,受到法律制裁。
特區政府重申,香港居民的人權和自由受《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保障。任何外國或外部勢力企圖詆毀香港情況,只會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特區政府定當繼續堅定履職,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