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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涉嫌非法下載31首歌曲並與通過文件分享網站與他人分享,美國馬薩諸塞州州聯邦地區法院判決其繳納67.5萬美元罰款。
其實網絡分享文件很正常,大部分時間音樂公司都會在過度侵權之前對用戶發出警告。然而這次Joel Tenenbaum卻被索尼音樂、華納兄弟、亞特蘭大、Arista、UMG盯上了,5家音樂公司一起起訴Joel Tenenbaum要求他賠償67.5萬美元損失。
據VentureBeat
報導,負責本次審判的美國地區法院法官Ryan W. Zobel稱這一判決值得鼓勵,因為Joel Tenenbaum在上大學的時候就曾經多次收到過侵權警告。
判決如下:
原告所提供的證據支持了陪審團的決定,Joel Tenenbaum故意侵犯原告的版權的罪名成立。Joel Tenenbaum個人非常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已經侵犯了原告的版權。Joel Tenenbaum之前就收到過多次侵權警告,2002年一次,2003年一次,2005年一次。他曾經被警告自己的侵權行為可能帶來每次15萬美元的罰款。儘管收到了多次警告,他依舊下載和分享侵權音樂。2005年,Joel Tenenbaum收到了索尼音樂公司的律師函,要求其停止侵權,但是Joel Tenenbaum依舊我行我素,直到2007年索尼音樂公司起訴他。
美國最高法院拒絕接受Joel Tenenbaum上訴,這將是終審判決,也意味著Joel Tenenbaum要繳納67.5萬美元的天價罰款,否則就有牢獄之災。
Joel Tenenbaum如果在收到警告後停止分享,就不會用自己的下半生來交罰款了。這可以說是史上最貴的歌了,每首歌平均2.2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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