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洲議會投票通過了具爭議性的網上版權法。該版權法的提議原本在7月歐洲議會議員拒絕,原因是當中的兩項關鍵條款被廣受批評:第11和第13條被評論家稱為「連結稅」和「上傳過濾器」。然而,在歐洲時間的9月12日上午的議會中,該指令的更新版本以及第11條和第13條的修訂版本獲得批准。最終投票結果為438票贊成,226票反對。
法例通過後,歐盟各成員國就需要在國內實施並執法。這一決定的後果的影響將會是深遠的,尤其是最重要的第11條和第13條。第11條旨在為出版商和論文提供一種賺錢方式,當Google等公司連接到他們的故事時,他們可以要求對方付費。而第13條要求YouTube和Facebook等平台阻止用戶共享未經許可的受版權保護的材料。換句話說,「meme」可能會慢慢消失。
版權法的反對者表示這些規定是災難性的,就第11條而言,Google新聞等用於共享文章的“平衡”平台的嘗試一再失敗,並且該系統已經成熟,可以被版權巨頭濫用。而第13條要求平台主動與權利持有者合作,阻止用戶上傳受版權保護的內容所帶來的影響就更大。唯一的方法是掃描上傳到YouTube和Facebook等網站的所有數據。這將為小型平台帶來負擔,並可用作廣泛審查的機制。這就是維基百科創始人吉米威爾士和萬維網發明家蒂姆伯納斯 – 李這樣的人物如此強烈反對該指令的原因。
而支持者則認為上述論點是美國大型科技公司過往肆無忌憚的做法而造成的結果。他們指現行法律和對版權法的修正就是要斷絕這些情況繼續存在。但第13條對GitHub和維基百科等網站的豁免,以及允許共享僅僅是超連結的「連結稅」和描述沒有約束的文章的“單個詞”的例外情況。
在議會投票後的發言中,負責第11條和第13條的MEP Axel Voss感謝他的政治伙伴:「我們共同完成了這個工作,這對於創意產業來說是一個好兆頭。」當然,也有部分議員如Julia Reda將這個結果描述為「災難性的」。
儘管存在不少分歧,但顯而易見的是,如果版權指令在2019年1月份獲得歐洲議會的最終批准,它將對歐盟和世界各地的互聯網產生巨大的破壞性影響。
資料來源:The Ve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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