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賦權註冊醫生於4月30日至5月13日期間,強制任何按其臨床判斷懷疑已染上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接受檢測,並就相關指明刊憲。
為控制疫情,政府認為有需要繼續透過醫生協助,盡早識別可能受感染的人士。在指明期間,如註冊醫生按臨床判斷懷疑某人染上2019冠狀病毒病,可發出書面指示,規定對方接受核酸檢測。有關人士應在指示發出日期的兩天內完成檢測。
政府提醒,此類受檢人士屬懷疑染病者,故不應前往流動採樣站和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為減低傳播風險,他們在等候檢測結果期間應避免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