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4月共批出21份建築圖則,港島五份、九龍八份、新界八份,包括11項住宅及商住發展、兩項工廠及工業發展、八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14個,完成後可提供樓面面積共39,089平方米,涉及單位797個,非住宅用途面積520,609平方米。
另外,該署接獲11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月內發出16份入伙紙,港島五份、九龍兩份、新界九份,涉及住宅樓面面積143,427平方米,共3,696個單位;非住宅樓面面積98,592平方米。
屋宇署4月共批出21份建築圖則,港島五份、九龍八份、新界八份,包括11項住宅及商住發展、兩項工廠及工業發展、八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14個,完成後可提供樓面面積共39,089平方米,涉及單位797個,非住宅用途面積520,609平方米。
另外,該署接獲11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月內發出16份入伙紙,港島五份、九龍兩份、新界九份,涉及住宅樓面面積143,427平方米,共3,696個單位;非住宅樓面面積98,59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