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區議會須為《基本法》所指的非政權性區域組織,接受特區政府就地區事務的諮詢。政府的地區行政檢討工作並非要限制某些人士參與區域組織。
麥美娟今日出席公開活動後向傳媒說,地區行政檢討屬該局重要任務之一,而檢討離不開《基本法》第97條所指的非政權性區域組織;區議會以甚麼形式出現、其成員產生方法均須圍繞該條文。《基本法》第98條則訂明區域組織的職權和組成方法由法律規定。
她指,地區行政檢討工作朝着這個方向進行,有關檢討並不是要限制某些人士參與區域組織。當局希望區域組織有廣泛代表性和熟悉地區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