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10月12日起,任何人不得使用問題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二維碼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而處所掌管人須下載驗證二維碼掃描器流動應用程式4.4.3版本,以辨識相關二維碼。
因應七名私家醫生涉嫌未有按照衞生署指引為病人恰當診症並濫發豁免證明書,政府周三起不接納任何人士以涉事豁免證明書作疫苗通行證之用。
為此,驗證二維碼掃描器將更新至4.4.3版本,協助疫苗通行證主動查核處所的掌管人辨識無效二維碼,以及記錄出示無效二維碼人士的資料。當識別到無效的二維碼,掃描器會發出不准進入的提示音效和文字顯示。
政府指出,市民若使用不獲接納的豁免證明書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其二維碼資料將會被掃描器記錄。執法人員有權要求市民出示疫苗接種紀錄和豁免證明書二維碼。
此外,市民如被發現使用不獲接納或虛假的豁免證明書,有關資料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明知而使用虛假文書者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政府強調,該七名醫生涉嫌不按指引診症和未經適當臨床評估而簽發豁免證明書,若市民仍按他們的建議延誤接種新冠疫苗,可能會有健康風險。市民感染新冠病毒可罹患重症甚至死亡,並對公營醫療系統帶來負擔。因此,相關市民應盡快按需要重新諮詢其他醫生,以確定是否適合接種新冠疫苗或繼續獲得醫學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