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優化《戶外燈光約章》,明年起,參與者須在晚上10時,即較現時提早一小時關掉動態燈光裝置或將其轉為靜態模式,至翌日早上7時。
戶外燈光工作小組檢視約章成效,並就進一步減少戶外燈光可能做成的滋擾作出建議,包括從戶外燈光裝置的運作時間和模式着手優化約章,收緊關燈要求,獲政府接納。
優化版約章明年1月1日生效。環境及生態局會發出指引,要求各政府部門晚上10時關掉所有裝飾、宣傳和廣告用途的戶外燈光。
至今,約章獲約4,800個參與者支持,來自物業管理、地產發展、酒店餐飲、零售、銀行、公營和非政府機構等界別。
該局會繼續邀請更多戶外燈光裝置擁有人和負責人參與約章,並呼籲各界響應,關掉不必要的戶外燈光,為市民提供較理想的晚間作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