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司法公義,司法機構致力讓所有人包括殘疾人士在平等情況下參與法庭程序。因應聾人和聽障人士參與法庭程序時的需要,司法機構採取適切措施和安排,務求令他們公平地參與司法程序。
司法機構今日回應傳媒查詢為殘疾人士在法庭程序提供的無障礙協助和服務時指,在不影響司法公義下,司法機構為患有殘疾的訴訟方、證人和法律執業者在法庭訴訟中提供多種輔助工具和服務,例如為聾人和聽障人士提供紅外線耳機和語音助聽器。
任何法庭程序或審訊的特別安排均屬法庭和案件管理的問題,由主審法官和司法人員決定。個別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會就每宗案件所需支持和協助給予特別指示,以協助患有殘疾的法庭使用者參與法庭程序。
司法機構會在法庭程序為有需要的證人或任何一方安排手語傳譯服務。為此,司法機構政務處備存一份手語傳譯員名單,自去年底額外加入人手後,現時名單上共有15名手語傳譯員。過去五年,使用手語傳譯服務的司法程序不多,每年平均約100宗。
政務處設有監察機制,確保參與聆訊的手語傳譯員不偏不倚且沒有利益衝突,以及確保特約傳譯員的服務質素。
司法機構已就在法庭程序或聆訊中為患有殘疾的法庭使用者提供輔助措施和支援服務編寫參考資料,供法官及司法人員參閱。
司法機構計劃加強為支援人員就處理涉及聾人和聽障人士的法庭案件進行培訓,並在適當情況下安排他們參與有關平等機會的講座或研討會。司法機構會因應殘疾人士的需要和關注,檢視各種支援安排,適時作出改善,過程中會參考平等機會委員會的相關指引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