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今天舉行會議,討論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去年12月30日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第47條作出解釋及有關說明的事宜。
國安委表示,會全力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內容中所說明的責任,依法履行《香港國安法》第14條所訂明關於國安委的職責,即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此外,國安委支持特區政府盡快就《法律執業者條例》提出修訂,適當處理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