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早前透過醫健通系統發現可疑的新冠口服藥物處方紀錄,包括有病人短時間內從多名私家醫生取得由政府供應的新冠口服藥物,有關個案已轉交執法部門跟進調查。
政府一直密切監察由政府供應的新冠口服藥物使用情況,包括公營醫療機構醫生和私家醫生透過醫健通系統輸入的藥物處方紀錄。
為進一步減低濫用藥物的可能性,當局不時根據醫健通的實際使用情況強化功能,例如在系統加入提示,方便醫生查看病人過往獲處方新冠口服藥物的紀錄,並已再次發信提醒私家醫生處方藥物時應同步輸入處方紀錄。
政府提醒巿民切勿試圖以欺瞞醫生等不當手段取得新冠口服藥物,否則可能觸犯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
另一方面,合法地從醫生取得的處方新冠口服藥物,不論屬政府免費供應或市民向醫生自費購買,均不得轉售或給予他人。任何人非法管有、售賣、轉售或無償供應此類藥物,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