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在所謂2022年度人權報告中對《香港國安法》和經完善的香港選舉制度,以及香港人權、法治等情況大放厥詞和污衊抹黑,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特區政府發表聲明,指美國一再通過所謂年度報告作出顯然屬政治凌駕法律的卑劣技倆,肆意將人權問題政治化,詆毀香港人權和法治等情況,試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只會自暴其短,理屈詞窮,以失敗告終。特區政府再次強烈敦促美國立即停止以人權為藉口,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特區政府譴責美國所謂報告中針對經完善的香港選舉制度,以及2022年行政長官選舉的失實內容。經完善的選舉制度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法律保障。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守的基本政治倫理,也是各地必然堅守的原則和標準,因此「愛國者治港」乃天經地義。
選舉委員會由1,500名來自香港社會不同界別、不同階層的人士組成,經完善的選舉制度擴大了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並令政治體制更具廣泛代表性。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能確保候選人符合愛國者要求,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具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特區政府指出,美國所謂報告中有關《香港國安法》的內容毫無理據,與事實全然不符,純屬信口雌黃和政治抹黑。《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居民繼續享有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發表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遷徙自由、學術自由,以及享受文化方面的權利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國安法》所作出的解釋並沒有向行政長官授予額外的權力,只是澄清了《香港國安法》第47條可以適用於處理有關海外律師的爭議。
此外,特區政府強烈反對美國所謂報告中就特區政府執法行動作出的無理和失實內容。香港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保釋安排方面,維護國家安全,以及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極為重要,這解釋了為何《香港國安法》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引入更嚴格的可准保釋的條件。
就美國所謂報告中對香港獨立審判權的抹黑,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有權並會接受司法機關的公平審訊。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
對於美國所謂報告指特區政府以公共衞生為由禁止公眾集會的妄語,特區政府指出,香港的集會和遊行自由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充分保障,惟並非絕對或不受限制。為了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特區政府與許多海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相似,曾對在公共場所的聚會實施限制,以減低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和對公眾的生命和健康構成的嚴重威脅。這些限制沒有考慮任何政治因素。因應疫情發展,有關限制已在去年年底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