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業界組織最近向專業人士會員進行調查,發現六成以上認為他們公司的香港員工,在11和12月花超過三小時使用公司分發的儀器(如電腦或電話),進行網上購物活動。一半以上回應者相信,企業會在每個員工損失相當於1000美元以內的工作時間,約兩成的回應者甚至估計損失1000至5000美元。
筆者被傳媒問及這個調查結果,不禁感嘆,為甚麼又要把「上網辦私事」視為浪費公司資源?兩個月才「吞泡」三小時的員工,筆者認為已是模範員工!就算在工作時間內上洗手間、吃個下午茶餐、打個電話,還是發白日夢,想想晚上去哪裏吃晚飯,「浪費」的時間必然更多。筆者相信調查目的非要證明員工上網購物是浪費,但可惜卻被媒體當作焦點。
吞泡不限於互聯網
筆者認為,今天的白領至專業員工,尤其所謂「知識」員工,如在工作環境裏有適當空間,得到老闆的信任,以他們的工作成果衡量生產力,而非斤斤計較,他們必更快樂,生產力自然更高。怎樣才是現代員工覺得有自由和空間的環境?筆者相信,正是容許他們在工作時間內合理地做私人事,包括打私人電話或上Facebook等,也可去網上購物,例如買張戲票。今時今日的打工仔,假設是沒有OT人工的白領或專業人士,一星期超時工作也不只三小時,這老闆又點計?當然必定有人在工作時間過度地做私事,影響生產,這些情況同樣出現互聯網外,僱主過往多不會以量或時間限制,如員工講電話或去茶水間,所以不要針對互聯網。
只要工作性質許可,不影響工作,員工上網購物三小時又如何?開心員工最重要,不快樂、不甘心的人做甚麼也做不好。佳節臨近,美國傳出Google向全球員工發放一千美元獎金和加薪一成,相反香港老闆卻想扣起夥計食飯時間的工錢。是Google賺錢多,還是那快餐店?不要以為人家賺錢多才慷慨,對員工公平「闊綽」反而是他們大賺的原因!
刋載於《蘋果日報》 201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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