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和譴責有國家和組織對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依法通緝在逃人的行動作出不負責任的無理抨擊。
特區政府今日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公開因涉嫌犯下嚴重罪行而被通緝的逃犯資料,並要求市民大眾協助緝拿逃犯歸案,是香港警察和其他執法部門常見的做法,也符合國際慣例。
包括英國和美國,很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也具備域外效力。《香港國安法》的效力範圍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合法,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
有國家依然執意無視其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也有域外效力,一次又一次肆意對《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和警方依法作出的執法行動作出無理批評和肆意抹黑,顯然是帶有雙重標準的典型操作。
特區政府強調,被通緝的人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令人髮指。
特區政府對這些犯罪行為絕不姑息,一定追究到底,採取一切可行方法緝捕潛逃海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任何國家或組織都不應包庇犯罪分子,或以不同藉口嘗試為這些人開脫。
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逃避刑責。逃犯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守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依法將逃犯緝拿歸案,不容許他們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