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男五女,年齡介乎37至65歲,涉嫌違反該條例第24條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
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其中五名被捕人士的住所,並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信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警方調查顯示,一名正在還押的女子,透過另外五名被捕人,4月開始在一個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匿名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的憎恨,以及意圖煽動網民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監七年。警方強調,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分子不要妄想能在網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追查;市民也務必認清事實,不要被失實、歪曲的資訊矇騙,更不要被煽動參加非法甚至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