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8年12月28日電 /美通社/ --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11部委下發的《雲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沿邊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銀發〔2013〕27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十》等文件,雲南省擬組建一家與香港合資的證券公司,現面向全香港社會徵集證券公司合資方,相關資訊公告如下:
一、合資證券境內主發起人介紹
合資證券公司境內主發起人為雲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雲投集團」),雲投集團是於1997年9月5日註冊成立的大型國有獨資企業,現註冊資本人民幣241.7億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雲投集團合併總資產達到人民幣2,566億元,在雲南省重點項目建設中累計完成投資超過人民幣1,100億元,累計融資突破人民幣2,000億元,帶動社會投資超人民幣3,000億元,投資涉及金融、資訊、能源、鐵路、旅遊文化、農林、醫療大健康和扶貧等重點領域。下屬控股企業合計255戶,參股企業合計101戶,為中國投資協會國投委副會長單位、雲南省投資協會會長單位、雲南股權投資基金協會會長單位,獲得國內「AAA」和國際「BBB+」信用評級,為助推雲南省產業轉型發展和經濟穩增長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二、合作範圍
為擴大雲南省金融領域對外開放,加大與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合作,秉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與香港合資方共同向中國證監會申請發起設立一家全牌照證券公司。
三、合資方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須為在香港合法成立的金融機構,近3年各項財務指標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和監管機構的要求;
(二)申請人持續經營5年以上,具有持續盈利能力,最近1年淨資產不低於(折合)人民幣2億元,近3年未受到香港監管機構或者行政、司法機關的重大處罰,無因涉嫌重大違法違規正受到有關機關調查的情形;
(三)具有良好的國際聲譽和經營業績,最近3年業務規模、收入、利潤居本地區本行業前列,近3年長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準;
(四)如果申請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機構,還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之一:1.申請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香港註冊且總部設在香港;2.申請人在香港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且最近三年稅前利潤50%以上來自香港地區,或者50%以上高級管理人員為香港永久性居民;3.申請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已經在香港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並且申請人的營業收入或稅前利潤占該上市公司的50%以上;
(五)具有符合持牌要求的法人治理架構、完善的內部監管制度及符合資質人員,並能夠管理業務中可能面對的風險;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四、申請材料
(一)合資方申請;
(二)營業執照或註冊證書和相關業務資格證書影本;
(三)公司章程影本;
(四)香港監管機構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境外機構出具的有關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第1-4項的說明函;
(五)擬在合資證券公司任職的委派人員名單、簡歷及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明文件、任職資格證明文件;
(六)申請人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七)其他需補充資料。
五、工作流程
(一)申請企業請於2019年2月26日前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紙質版在加蓋公司印鑒並由公司法人簽字後郵寄至: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人民西路285號雲投商務大廈33層。
(二)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如有需要,將通知申請人補充材料。
(三)組織專家諮詢評審委員會對香港合資方進行評審,出具諮詢意見,經雲南方審議通過後最終確定香港合資方。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公佈之日起60日內有效,雲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對本公告內容有最終解釋權。
雲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雲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