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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行政會議批准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將行政長官選舉押後至5月8日舉行,提名期順延至4月3日開始,4月16日結束。她強調,該決定具充分理據和法律基礎,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和公眾利益。
林鄭月娥傍晚會見傳媒時說,行政會議今日召開特別會議,批准引用緊急法制定一條規例,將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日由原定3月27日押後至5月8日,原定星期日開始的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相應押後到4月3日至16日。
她表示,香港正面對抗疫兩年來最嚴峻的局面,形勢危急,在公共衞生和保障市民健康的大前提下,特區政府必須集中力量應對疫情,不應分心也不容有失,因此作出該決定。這符合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日重要指示的精神,即把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任務,
林鄭月娥指,香港特區並非首次因疫情押後選舉,在2020年7月底,香港面對第三波疫情,當時同樣通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將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投票日由原定的2020年9月6日押後一年。
她說,宣布該決定的前一天,即2020年7月30日,確診個案數字為149宗,達每日個案高峰,其中一半為輸入個案。當前第五波疫情在農曆新年後急速惡化,個案幾何級上升,昨日破紀錄達到6,116宗,且絕大部分為本地感染個案。
林鄭月娥表示,2月份首16天共錄得15,139宗確診個案,差不多是過去兩年抗疫期間累積的總數,且已大大超出特區政府在抗疫鏈每一環節的應對能力,可見疫情嚴重和緊急的程度。
她指,儘管這一場公眾選舉只涉及1,462名投票的選舉委員會委員,但選舉本身也會帶來一定公共衞生風險。此外,行政長官為具重要憲制地位的首長,但在各類社交距離措施限制下,候選人將無法正常進行參選工作,包括與選委會面以爭取提名和支持、向公眾交代政綱、與傳媒互動等,某程度削弱選舉公平、公正和公開性,對行政長官的認受性也有一定影響。
林鄭月娥表示,因涉及行政長官選舉,押後選舉乃艱難決定。但她認為,經行政會議同意引用緊急法押後選舉,既符合目前香港的實際情況,也符合公眾利益。她已就此事向中央報告,並獲中央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