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表示,自緊急規例生效至今,政務司司長已就三類項目行使豁免權,豁免相關人士或項目所須符合的法定要求,包括中央援建落馬洲河套區應急醫院。
《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冠狀病毒病)規例》上月24日生效。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今日回應議員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的提問,指其中一項豁免權用於中央援建位於落馬洲河套區的應急醫院,以及其他社區隔離、治療設施的工程項目,包括興建臨時橋樑連接深圳和河套區圍隔工地作點對點運輸往來。
另一項行使豁免權的是安老院舍只需獲得社會福利署同意,便可使用牌照批准以外的地方,分隔和照顧確診與非確診長者。
餘下一項是為到埗援港的內地醫療人員豁免相關註冊等法律規定,為他們在港參與治療工作提供全面法律保障。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指,三項豁免項目已在批出豁免後經不同途徑向公眾發布,包括政府新聞公報、抗疫記者會、政務司司長公開發言、網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