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公布,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6月11日和18日舉行,明日起接受報名,5月3日下午5時截止。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通過綜合招聘考試。所有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入職條件包括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過往曾參加《基本法》測試者如欲應徵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也須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最新發展,公務員事務局會在有需要時調整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安排,並在該局網頁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