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傳媒報道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內發現人臉識別相關功能,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今日作出嚴正聲明,指「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推出至今,程式運作從來沒有也無須採用人臉識別功能。
資科辦就事件與開發及運維的承辦商了解和跟進後,得悉承辦商在開發「安心出行」程式時應用市場上一個現成的模組,用以操作手機鏡頭進行運作所需的掃描程序,即掃描和識別場所二維碼、電子針卡二維碼、的士車牌號碼等。除此以外,該模組並沒有進行任何其他運作。
由於得悉有關模組同時包括人臉識別相關的預設功能,資科辦已要求承辦商研究在不影響程式正常運作的前提下,從模組中刪除與人臉識別相關功能,釋除公眾疑慮。
資科辦強調,一直重視公眾對私隱的關注,每次在「安心出行」程式加入新功能時均會徵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意見。「安心出行」程式已通過由獨立第三方進行的私隱影響評估和資訊保安風險評估和審計,確保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
此外,「安心出行」程式每次推出新版本均須交由各大流動應用程式商店嚴謹審批,確保在其商店推出的程式切實遵守保護個人私隱的要求。
資科辦表示會繼續以公開透明方式,向公眾解說「安心出行」應用程式的資訊保安和私隱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