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發展商在葵涌的新發展項目廣告提供失實准許用途資料,地政總署今日向該發展商發出警告,並提醒涉事地段業權人,如擬使用該地段作未獲准許的用途,必須先向署方提出租契修訂或申領豁免書。
該發展項目的廣告宣稱涉事處所可用作工作室,包括智能視像會議室、用於錄影、錄音和直播的工作室,以及電競遊戲室等,並附有劃分為運動區、休閒區、餐飲區、共享工作空間的園林平台和獨立單位。
不過,根據政府租契,該地段僅限作工業和倉庫用途。工業用途必須涉及製造工序;倉庫用途必須包括儲存物品、發送物品前的暫時寄存和存放。居住用途一律禁止。
署方認為,廣告所述的非工業用途未必涉及製造或存倉活動。倘該地段最終用作該等非工業用途,有可能違反其准許用途,地政總署有權就此採取執管行動。
署方表示,縱容此等違規情況會影響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原則。大部分地段業權人均會就修訂租契或申領豁免書妥善提交申請及繳付額外地價或豁免費用,以就傳統工業租契不容許的非工業用途取得批准。
地政總署已要求涉事地段業權人停止作出失實或誤導陳述,並立即通知已簽立或將簽立買賣協議或類似文件的買家、準買家和其他人士,廣告所述的非工業用途與准許用途不符,以及採取補救措施,糾正違契情況。
地政總署一向嚴肅處理私人物業違反政府租契的情況,並會就該等違契情況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行使重收土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