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每小時37.5元調升至40元,增幅6.7%。如獲立法會通過,經修訂的最低工資水平將於5月1日實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對委員會完成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感到高興,並衷心感謝委員會主席王沛詩和全體委員的不懈努力和卓越貢獻。他指,政府相信新的最低工資水平有利香港整體利益和發展。
另外,政府也會修訂記錄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現時,僱主如就某工資期須向僱員支付的工資不低於每月15,300元,可獲豁免記錄有關僱員於該工資期內的總工作時數;修訂後,款額將調升至16,300元。
兩份相關公告同於本周五刊憲,本月18日提交立法會,如獲通過,經修訂的最低工資水平和記錄總工時的每月金額上限均於5月1日勞動節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