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至中環線項目一名註冊承建商因進行建築工程時嚴重偏離屋宇署批准圖則,今日被定罪及判罰款四萬元,屋宇署將轉介予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展開紀律處分程序。
個案涉及2017年6月沙中線項目紅磡列車停放處建築工程中鋼筋接駁欠妥的情況。屋宇署調查發現,一塊鋼筋混凝土底板中的鋼筋聯接器與屋宇署批准圖則有嚴重相歧。負責有關工程的承建商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因此觸犯《建築物條例》,屋宇署於2020年5月提出檢控。
屋宇署表示,承建商須按照批准圖則進行建築工程,也應按照《建築物條例》進行建築工程,以確保建築物和公眾安全。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一百萬元和監禁三年。此外,違例承建商也可被紀律處分,包括可被判處罰款、受譴責,或被命令從註冊承建商名冊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