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外國法律界組織對《香港國安法》、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和律政司依法採取的行動無理攻擊及污衊抹黑,特區政府表示強烈反對和譴責,重申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
特區政府表示,沒有國家,包括該些組織位處的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有關組織對《香港國安法》的偏頗言論顯出其對《香港國安法》的認知極其狹隘。
《香港國安法》清晰界定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犯罪行為及意圖,不會令人誤墮法網;《香港國安法》也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尊重和保障人權。
特區政府表示,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並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有關八人涉嫌竄逃外地後繼續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警方有責任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將涉案人緝捕歸案。
此外,公開因涉嫌犯下嚴重罪行而被通緝的逃犯資料並要求市民協助緝拿逃犯歸案,是警務處和其他執法部門常見做法,也符合國際慣例。
就郭榮鏗和任建峰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國安處通緝,特區政府指,二人利用香港大律師和律師身分抹黑香港司法制度及法治,詆毀香港法官及檢控官,推動和支持境外對中國及香港特區,特別是特區司法和檢控人員作出制裁,損害香港特區司法制度及整體利益,涉嫌違反法律執業者專業守則和道德。律政司司長作為妥善執行司法工作和維護法治的公眾利益守護者,有責任向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作出正式投訴,讓兩個專業團體獨立處理並按既定紀律程序跟進。
特區政府嚴正促請有關組織認清事實,不要被別有用心人士利用,立刻停止對《香港國安法》及香港特區落實《香港國安法》肆意誹謗抹黑。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令香港穩步邁向由治及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