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接納藝穗會營辦商香港藝穗節就明年4月1日起營運位於中環下亞厘畢道2號南座處所作文化藝術用途而提交的建議書,為期三年。處所現時由藝穗節租用,租約將於明年3月31日屆滿。
根據藝穗節的計劃,該公司將繼續在上址營運藝穗會,並會推出一系列以藝術科技、跨界別表演和中華文化藝術為主題的嶄新節目。藝穗節並計劃令藝穗會繼續成為中環和全港具標誌性的文化藝術地標,以展示香港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角色。
政府4月宣布徵求建議書工作,物色最合適的非牟利營運者營運處所,並於8月開始邀請非牟利營運者提交建議書,10月20日截止前共接獲六份建議書。評審委員會根據訂明的準則評審和考慮接獲的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