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傳媒查詢消費者委員會今日有關規管醫療儀器的建議,醫務衞生局和衞生署回應指,衞生署留意到消委會刊載的選購醫療儀器文章中提及三宗投訴個案,署方已主動與消委會溝通以了解個案,並作出適切跟進。
根據消委會資料,除其中一宗個案涉及「水貨」呼吸機零件回收安排,另外兩宗均屬消費者就醫療儀器銷售和售後保養條款的投訴,並不涉及相關醫療儀器的安全、品質和性能。
衞生署一直透過恆常機制,密切監測本地及其他地區相關監管機構以及世界衞生組織就醫療儀器發出的安全警示,並按照實際情況採取合適行動,包括聯絡本地供應商跟進所需安排、透過各種方式通知相關持份者、在網站公布安全警示摘要和特別警示等。
2019年至今,衞生署共接獲五宗儀器管理制度下表列醫療儀器的投訴個案,全部均與產品品質有關;調查後沒有證據顯示有關產品有品質問題。
政府一向計劃就規管醫療儀器進行立法工作,將於今年成立籌備辦公室,就重整和加強藥械及技術監管和審批制度作研究,為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提出建議和步驟,而規管醫療儀器未來會納入中心的工作範圍。
政府會按照中心的成立進度,一併考慮規管醫療儀器的立法時間表。醫衞局和衞生署正因應近年國際規管醫療儀器的最新趨勢,全面檢討擬議立法架構,以期適時提交立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