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6月1日舉行,明日至4月5日下午5時接受報名,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報考。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應徵者應把握時間參加此輪考試。
由於政府已擴展投考學士學位學歷公務員職位的資格至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的大學三年級學生,因此除持有大學學位、符合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者,將於2023至24學年或2024至25學年畢業的大學生也可報考此輪考試。
申請人無論過往曾否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或在個別局和部門公務員職位招聘過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測試,都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詳情明日上載至公務員事務局網頁。查詢可致電2537 6429或以電郵聯絡公務員考試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