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推出農+樂農場計劃,便利從事商業農耕的農場提供農作物自摘、農耕體驗等輔助業務,以增加收入和推廣其農產品,並讓市民認識和體驗農耕。計劃及相關食物業牌照現正接受申請。
參與計劃的農場可提供的輔助業務包括以無火煮食方式配製自家農作物輕食、農作物自摘、於農場內售賣自家生產的農作物,以及提供促進農業教育的農場活動例如導賞團、農耕體驗、工作坊,以製造多元、豐富和獨特的旅遊體驗。
漁護署表示,有關部門已檢視相關法規並拆牆鬆綁,為業界提供發展空間。根據城市規劃委員會修訂的詞彙釋義,「農+樂」農場在相關法定圖則允許作「農業用途」的地點進行直接與農作物種植和商業生產及水產養殖有關,並獲漁護署長批核的附屬活動,無須申請規劃許可。
此外,食物環境衞生署會在不影響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考慮農場特殊環境訂定較寬鬆的食物業牌照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