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今日強烈譴責美國將六位中央和香港特區官員列入所謂「制裁」名單,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官員。美國此舉再次顯露霸權主義下的野蠻,特區官員對此嗤之以鼻,會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政府全力保障各人員的合法權益。
特區政府指出,美國聲明中所提及的指明潛逃者被通緝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並非因為他們「行使發表的自由」,而是他們一直潛藏美國、英國、澳洲等地,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包括煽動分裂國家、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而美方卻包庇其惡行,特區政府有需要依法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強烈打擊有關行為。
針對有關潛逃者採取的措施是為了打擊、阻嚇、防止犯罪嫌疑犯的潛逃行為,以及促使潛逃者回港接受司法程序。所有對潛逃者實施的指明措施符合人權原則,美國、英國、加拿大等不少國家也會就不同通緝犯施行類似措施。美方刻意抹黑特區政府依法採取的措施和行動,並散播不負責任的言論,試圖混淆視聽,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特區政府也指出,根據客觀事實,美方多年來無視國際法的不干涉原則,肆意干預別國内政,扶植代理人、策動顔色革命,甚至以經濟和軍事手段脅迫,製造社會動盪和多場人道災難,令多國人民苦不堪言。
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特區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屏障,令美方無法得逞後,美方卻詆毀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有關人員,更以「捍衞人權和民主」為名實施所謂「制裁」,屬典型的無恥、虛偽雙標。
特區政府有責任依法追究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潛逃海外的人士。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香港特區律政司的檢控決定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後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