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央行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明確地將互聯網金融狹義地定義為「互聯網企業開展的、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金融業務」,並設立專題探討互聯網金融的五大監管原則。
以下是報告中與互聯網金融相關的幾個看點:
- 互聯網金融來勢洶洶
以互聯網支付、餘額寶、P2P 網路借貸、眾籌融資等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衝擊了銀行傳統的信用仲介、支付結算等功能。
為此,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繼續深化改革,加快改進戰略定位、業務模式和管理機制,加強全面風險管理,不斷改善金融服務,建立差異化的競爭優勢,實現持續健康發展。
- 貨幣基金有擠兌風險
貨幣市場基金與網路即時消費支付高度綁定,成為互聯網金融的重要載體,但存在對投資者風險收益提示不足,和支付安全等潛在風險;在T+0(當天買入當天賣出的交易行為)贖回、銀基快速轉帳的支持下,貨幣市場基金的類儲蓄性制裁大為增強,對銀行短期儲蓄形成衝擊,可能影響銀行負債結構和成本;貨幣市場基金存在類似存款的擠兌風險,多層次系統性風險風險防範與救助機制仍有待完善。
在極端市場情況下可能出現大量贖回,形成對金融市場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衝擊。
- 互聯網金融三大特徵
一是以海量資料、雲端計算、社交網路和搜尋引擎為基礎,挖掘客戶資訊並管理信用風險。互聯網金融主要通過網路生成和傳播信息,通過搜尋引擎對資訊進行組織、排序和檢索,通過雲端計算處理資訊,有針對性地滿足使用者在資訊挖掘和信用風險管理上的需求。
二是以點對點直接交易為基礎進行金融資源配置。資金和金融產品的供需資訊在互聯網上發佈並匹配,供需雙方可以直接聯繫和達成交易,交易環境更加透明,交易成本顯著降 低,金融服務的邊界進一步拓展。
三是通過互聯網實現以協力廠商支付為基礎的資金轉移,協力廠商支付機構的作用日益突出。
- 中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 2005 年以前。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主要體現為「互聯網為金融機構提供技術支持」,幫助銀行「把業務搬到網上」,還沒有出現真正意義的互聯網金融業態。
第二個階段是 2005 年後。網路借貸開始萌芽,協力廠商支付機構逐漸成長起來,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開始從技術領域深入到金融業務領域。這一階段的標誌性事件是 2011 年人民銀行開始發放協力廠商支付牌照,協力廠商支付機構進入了規範發展的軌道。
第三個階段從 2012 年開始。2013 年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是互聯網金融得到迅猛發展的一年。自此,P2P 網路借貸平臺快速發展,眾籌融資平臺開始起步,第一家專業網路保險公司獲批,一些銀行、券商也以互聯網為依託,對業務模式進行重組改造,加速建設線上創新型平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
- 拉黑比特幣
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更多的是作為投機工具。
第一,沒有國家信用支撐,沒有法償性和強制性
第二,規模存在上限,難以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
第三,缺乏中央調節機制,容易被過度炒作,導致價格劇烈波動
第四,具有很強的可替代性,很難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
- 五大監管原則
一是互聯網金融創新必須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合理把握創新的界限和力度
包括互聯網金融在內的金融創新必須以市場為導向,以提高金融服務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為根本目的,不能脫離金融監管、 脫離服務實體經濟抽象地談金融創新。
互聯網金融中的網路支付應始終堅持為電子商務發展服務,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P2P 和眾籌融資要堅持平臺功能,不得變相搞資金池,不得以互聯網金融名義進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資、非法從事證券業務等非法金融活動。
二是互聯網金融創新應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總體要求
包括互聯網金融在內的一切金融創新,均應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有利於維護金融穩定、有利於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有利於央行對流動性的調控,避免因某種金融業務創新導致金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增加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也不能因此影響銀行體系流動性轉化,進而降低銀行體系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援能力。
三是要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互聯網金融企業開辦各項業務,應有充分的資訊披露和風險揭示,任何機構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承諾收益,誤導消費者。開辦任何業務,均應對消費者權益保護作出詳細的制度安排。
四是要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平競爭是保證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
線上上開展線下的金融業務,必須遵守線下現有的法律法規,必須遵守資本約束。不允許存在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終止服務,而仍按原約定期限利率計息,或收費標準收費等不合理的合同條款。任何競爭者均應遵守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要求,不得利用任何方式詆毀其他競爭方。
五是要處理好政府監管和自律管理的關係,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
抓緊推進「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的成立,充分發揮協會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動形成統一的行業服務標準和規則,引導互聯網金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大型機構在建立行業標準、服務實體經濟、服務社會公眾等方面, 應起到排頭兵和模範引領作用。
- 《TO》補充:
除了《中國金融穩定報告》的內容有提及比特幣相關監管措施外,中國央行也在近日進一步要求:敦促主要中資銀行「停止所有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中國政府方面以強硬的態度抗拒比特幣,促使中國多家比特幣平台聯合發表聲明「保證自律」;面對業界這樣的回應,《新華社》評論指稱這項聲明的背後是業界向政府表態會「全力配合監管,只求留條活路」。
(轉載自合作夥伴《虎嗅網》;圖片來源: fdecomite,CC Licensed)
Source: techor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