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雖然政改被否決,但我們仍要處理立法會選舉的細節問題。當局為政改前後做了兩次諮詢,我還記得我曾經去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就資訊科技界的選民基礎提供意見,並希望聯同業界團體約見當局表達意見,不過當局回覆我叫我等第二輪諮詢才提交意見,怎料第二輪諮詢當局已經係一鎚定音,不再就立法會產生辦法展開諮詢,我繼續去信當局要跟進,但仍然不得要領。
雖然我們爭取廢除功能組別,但現實上功能組別仍然存在,如果我們不寸土必爭,無人可以幫助我們不論是專業人士還是整個社會,去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和爭取民主。
本來政府和建制派咁想保留功能組別,應該支持增加功能組別嘅所謂「代表性」,但不過今次條例草案入面,資訊科技界只是新增一個團體,不過這個團體的合資格會員根據政府文件也不超過50 人。
政府這樣安排的原因,怕且就是要繼續維持功能組別的小圈子,唔肯面對業界。除了資訊科技界,還有其他界別,尤其是零票議員,更加代表唔到佢所屬業界,咁樣其實是為了保持功能組別的可操控性,即是功能組別都唔夠,更要完全可以被操控!聽話,親建制的團體,自然容易加入功能組別,到選舉的時候,那些親建制的團體咪大力推人入會做選民囉!IT界最清楚啦!
講返我在法案委員會內的跟進工作,在委員會報告裡面都已經記錄在案,我同鍾國斌議員都不滿當局在考慮將個別團體加入成為功能組別新選民的過程中,機制欠缺透明度同問責性。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在草案委員會入面維持這個局的錄音機的傳統,不斷重複,話政制局諮詢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但有不能提供任何詳情,咁就算啦,你問佢一百次,佢都係播多次錄音俾你聽!
我其後都就此在立法會上提出了書面質詢,就我所屬的業界團體,詢問當局在擬定上述建議前,有否就更新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選民基礎諮詢其中九個團體,這九個團體是我徵求過建議和同意,包括修改三個團體--即香港工程師學會資訊科技部、工程及科技學會香港分會(IET香港),以及專業資訊保安協會(PISA)--的合資格的人的定義,以及新增六個團體--即資訊保安及法證公會(ISFS)、資訊科技服務管理協會香港分會(itSMF香港)、香港零售科技商會(RTIA)、香港電腦商會(CHKCI)、香港電子科技商會(HKETA)及政府資訊科技專業人員協會(GITPA)--的合資格的成員成為選民。
這些團體都無政治立場,在業界活躍,具代表性,經常與政府合作不同項目,當中不少亦有獲得政府資助舉辦各種項目,政府相關的部門,特別是商經局和其轄下的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創新科技署等等,對他們應該非常熟識。
但當局回覆我在6月10日在大會提出的書面質詢,問政制局有無諮詢商經局,討論有什麼紀錄,是否商經局否決哂這些申請?政府沒有正面回答,只肯重覆在委員會上的說法,就是會諮詢相關的政策局。但我很懷疑當局當中的諮詢協調做了多少,如果有約見過這些團體,為何不敢講出來?事實上,我也問過這些團體,有無被政制局或商經局接觸過,一致的答案係,無。
有業界朋友問我,如何申請成為功能界別團體,問我有沒有表格可以填來入紙申請。答案當然係沒有,其實是由設立功能組別開始,都沒有正式途徑去申請,決定權也是落在政府手中,就是黑箱作業,全無透明度可言。所以,我亦問政制局,這個所謂機制,業界可謂係聞所未聞,政府就正一噏得就噏!
相反,我剛剛提到要修改資格的三個團體,即香港工程師學會資訊科技部、工程及科技學會香港分會,以及專業資訊保安協會。在我當選為立法會議員之前,追溯至單仲偕年代,2007年我坐在舊立法會的公眾席上,已聽過工程及科技學會香港分會及專業資訊保安協會提出訴求,2007年後至今當局也沒有跟進,到他們再提出,都無,在今年的法案委員會的公聽會上,團體代表都表示,當局從來無找他們去討論。主席,等什麼?今次不是等埋發叔了,是否政府要等埋創科局先做,現後叫我們去找創科局局長呢?
主席,香港的資訊科技界從業員有近八萬人,但最新的登記選民數字截至去年為止,只有5821人,比2012年選舉時更少,連一成的業界都冇,在這狀況下,政府都唔肯接受加入新的團體,實在令人費解。雖然這個數字未係最終數字,因為會有更多人在選舉年陸續重新入會獲得選民登記資格,由此可見,資訊科技界功能組別可操縱性之大。其實資訊科技界有很多專業資格和認證,界定選民資格完全冇問題,只是政府有意保留最大的可操控性,所以唔做!
結果係點?2012年有團體被發現好多年無交會費,不合專業資格嘅人,竟然被這些團體當為可以登記成為選民的會員,最後有過百人因為這件事被傳媒報導,在選舉日幾個星期前在選民名單被剔除。今年,又有報導指,我引述:「一個由首位漢人活佛擔任主席的商貿組織,近日忽然熱衷資訊科技,除了設立千萬元基金『培養創新科技精英』,本週日又在北角酒樓筵開一百二十席,宴請IT業界人士。有出席者透露,晚宴請柬附有入會表格,交表後會自動獲薦加入建制陣營的(一個功能組別業界組織),成為資訊科技界別選民,組織更會替申請者無限期繳交年費。」你說種票種都幾出面,幾赤裸裸,冇所謂,政府視而不見,見而不理,因此可見,功能組別幾易操控,由選民基礎決定開始,有方便種票券至真係去種票,由頭到尾,保留及加強可操控性!
主席,在雨傘運動之後,我們都見到不少年輕的專業人士冒起,參與社會運動,他們當中有些可能沒有登記為功能組別選民,有些連登記做功能界別選民的機會都未必有。他們說,即使在議會內有業界代表,也沒有聽取業界的聲音,好似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有些例如保險界只有公司票,除了保險從業員冇份外,大多效力於保險公司的精算師也沒有機會投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也是團體票為主,反而很多從事文化事業的人都不合資格做登記。
所以年輕的專業人士站出來,在政改否決前,我們就見到有12個專業團體站出來,向假普選說不,但這還是不足夠的。專業人士是捍衛香港核心價值的前線,我呼籲各位專業人士,特別是IT人,我知道很多朋友仍是一頭霧水,唔確定自己的資歷可否獲得登記資格,不過我希望各位可以踴躍登記,盡可能成為各自界別內的功能界別選民,以選票發聲,拒絕被代表,保持立法會關鍵少數。
主席,我記得在委員會會議上,代表自由黨的胡漢清先生,提出為什麼即使在政改否決後,不能照樣「循序漸進」,中央話先普選特首才普選立法會,算了,但也沒有說過擴大功能組別代表性也要先在特首普選做?
主席,因為法例草案完全不能達到業界和公眾要求,不能令立法會選更民主,所以我必須反對修訂。
雖然我們爭取廢除功能組別,但現實上功能組別仍然存在,如果我們不寸土必爭,無人可以幫助我們不論是專業人士還是整個社會,去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和爭取民主。
本來政府和建制派咁想保留功能組別,應該支持增加功能組別嘅所謂「代表性」,但不過今次條例草案入面,資訊科技界只是新增一個團體,不過這個團體的合資格會員根據政府文件也不超過50 人。
政府這樣安排的原因,怕且就是要繼續維持功能組別的小圈子,唔肯面對業界。除了資訊科技界,還有其他界別,尤其是零票議員,更加代表唔到佢所屬業界,咁樣其實是為了保持功能組別的可操控性,即是功能組別都唔夠,更要完全可以被操控!聽話,親建制的團體,自然容易加入功能組別,到選舉的時候,那些親建制的團體咪大力推人入會做選民囉!IT界最清楚啦!
講返我在法案委員會內的跟進工作,在委員會報告裡面都已經記錄在案,我同鍾國斌議員都不滿當局在考慮將個別團體加入成為功能組別新選民的過程中,機制欠缺透明度同問責性。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在草案委員會入面維持這個局的錄音機的傳統,不斷重複,話政制局諮詢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但有不能提供任何詳情,咁就算啦,你問佢一百次,佢都係播多次錄音俾你聽!
我其後都就此在立法會上提出了書面質詢,就我所屬的業界團體,詢問當局在擬定上述建議前,有否就更新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選民基礎諮詢其中九個團體,這九個團體是我徵求過建議和同意,包括修改三個團體--即香港工程師學會資訊科技部、工程及科技學會香港分會(IET香港),以及專業資訊保安協會(PISA)--的合資格的人的定義,以及新增六個團體--即資訊保安及法證公會(ISFS)、資訊科技服務管理協會香港分會(itSMF香港)、香港零售科技商會(RTIA)、香港電腦商會(CHKCI)、香港電子科技商會(HKETA)及政府資訊科技專業人員協會(GITPA)--的合資格的成員成為選民。
這些團體都無政治立場,在業界活躍,具代表性,經常與政府合作不同項目,當中不少亦有獲得政府資助舉辦各種項目,政府相關的部門,特別是商經局和其轄下的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創新科技署等等,對他們應該非常熟識。
但當局回覆我在6月10日在大會提出的書面質詢,問政制局有無諮詢商經局,討論有什麼紀錄,是否商經局否決哂這些申請?政府沒有正面回答,只肯重覆在委員會上的說法,就是會諮詢相關的政策局。但我很懷疑當局當中的諮詢協調做了多少,如果有約見過這些團體,為何不敢講出來?事實上,我也問過這些團體,有無被政制局或商經局接觸過,一致的答案係,無。
有業界朋友問我,如何申請成為功能界別團體,問我有沒有表格可以填來入紙申請。答案當然係沒有,其實是由設立功能組別開始,都沒有正式途徑去申請,決定權也是落在政府手中,就是黑箱作業,全無透明度可言。所以,我亦問政制局,這個所謂機制,業界可謂係聞所未聞,政府就正一噏得就噏!
相反,我剛剛提到要修改資格的三個團體,即香港工程師學會資訊科技部、工程及科技學會香港分會,以及專業資訊保安協會。在我當選為立法會議員之前,追溯至單仲偕年代,2007年我坐在舊立法會的公眾席上,已聽過工程及科技學會香港分會及專業資訊保安協會提出訴求,2007年後至今當局也沒有跟進,到他們再提出,都無,在今年的法案委員會的公聽會上,團體代表都表示,當局從來無找他們去討論。主席,等什麼?今次不是等埋發叔了,是否政府要等埋創科局先做,現後叫我們去找創科局局長呢?
主席,香港的資訊科技界從業員有近八萬人,但最新的登記選民數字截至去年為止,只有5821人,比2012年選舉時更少,連一成的業界都冇,在這狀況下,政府都唔肯接受加入新的團體,實在令人費解。雖然這個數字未係最終數字,因為會有更多人在選舉年陸續重新入會獲得選民登記資格,由此可見,資訊科技界功能組別可操縱性之大。其實資訊科技界有很多專業資格和認證,界定選民資格完全冇問題,只是政府有意保留最大的可操控性,所以唔做!
結果係點?2012年有團體被發現好多年無交會費,不合專業資格嘅人,竟然被這些團體當為可以登記成為選民的會員,最後有過百人因為這件事被傳媒報導,在選舉日幾個星期前在選民名單被剔除。今年,又有報導指,我引述:「一個由首位漢人活佛擔任主席的商貿組織,近日忽然熱衷資訊科技,除了設立千萬元基金『培養創新科技精英』,本週日又在北角酒樓筵開一百二十席,宴請IT業界人士。有出席者透露,晚宴請柬附有入會表格,交表後會自動獲薦加入建制陣營的(一個功能組別業界組織),成為資訊科技界別選民,組織更會替申請者無限期繳交年費。」你說種票種都幾出面,幾赤裸裸,冇所謂,政府視而不見,見而不理,因此可見,功能組別幾易操控,由選民基礎決定開始,有方便種票券至真係去種票,由頭到尾,保留及加強可操控性!
主席,在雨傘運動之後,我們都見到不少年輕的專業人士冒起,參與社會運動,他們當中有些可能沒有登記為功能組別選民,有些連登記做功能界別選民的機會都未必有。他們說,即使在議會內有業界代表,也沒有聽取業界的聲音,好似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有些例如保險界只有公司票,除了保險從業員冇份外,大多效力於保險公司的精算師也沒有機會投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也是團體票為主,反而很多從事文化事業的人都不合資格做登記。
所以年輕的專業人士站出來,在政改否決前,我們就見到有12個專業團體站出來,向假普選說不,但這還是不足夠的。專業人士是捍衛香港核心價值的前線,我呼籲各位專業人士,特別是IT人,我知道很多朋友仍是一頭霧水,唔確定自己的資歷可否獲得登記資格,不過我希望各位可以踴躍登記,盡可能成為各自界別內的功能界別選民,以選票發聲,拒絕被代表,保持立法會關鍵少數。
主席,我記得在委員會會議上,代表自由黨的胡漢清先生,提出為什麼即使在政改否決後,不能照樣「循序漸進」,中央話先普選特首才普選立法會,算了,但也沒有說過擴大功能組別代表性也要先在特首普選做?
主席,因為法例草案完全不能達到業界和公眾要求,不能令立法會選更民主,所以我必須反對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