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衛生組織爭論全球煙草政策時,公共衛生專家發表報告,對「錯失良機」表示痛惜
公共衛生咨詢機構「知識-行動-改變」(Knowledge Action Change) 批評世界衛生組織對禁止電子煙的國家表示認可;它認為該組織無視批准危害較小的煙草替代品的國際條約。
瑞士日內瓦2018年10月2日電 /美通社/ -- 當世界衛生組織 (WHO) 的代表聚首兩年一度的煙草會議時,一篇名為"No Fire, No Smoke: Global State of Tobacco Harm Reduction(不點火,不吸煙:全球煙草危害減少狀況)"的新發佈報告的作者猛烈地批評了 WHO 的記錄。公共衛生專家譴責 WHO 未能遵守國際條約義務,支持危害較小的煙草替代品。他們強烈反對 WHO 轉而建議禁止電子煙 -- 一項已經在許多國家實施的行動。
"No Fire, No Smoke" 的作者表示,諸如電子煙、加熱不燃燒設備 (heat-not-burn device) 和瑞典濕鼻煙等低風險替代品在減少吸煙方面已經取得巨大成功。但是 WHO 卻對其表現出了歷史性的敵意。
授權發佈該報告的 Knowledge Action Change(倫敦)的 Gerry Stimson 教授說道:「WHO 無視自己的條約,即責成簽署國採用危害較小的方法,鼓勵使用更安全的尼古丁產品。這是本世紀的一大悲劇,我們錯失良機,未能挽救 10 億人口被吸煙奪走生命。」
該報告列出了 39 個禁止電子煙或尼古丁液體的國家,包括澳大利亞、泰國和沙特阿拉伯。歐盟允許使用電子煙,但是禁止用巴氏消毒過的口服煙草產品濕鼻煙,後者在斯堪的那維亞是非常流行的一種產品。
挪威在引進濕鼻煙後,年輕女性中的吸煙率從 30% 大幅降到僅 1%。在美國,電子煙使用率的快速增長伴隨著學齡兒童吸煙率的下降,在過去 6 年,吸煙人數減少了一半。與此同時在日本,加熱不燃燒的煙草產品獲得了成功,而香煙銷量在過去 2 年也下降了四分之一。
該報告的第一作者 Harry Shapiro 說道:「通過考察數據,我們驚人地發現,這些替代品的可獲得性與吸煙率的下降有著密切的關係。不管禁止使用這些替代品的國家存在何種動機,他們都必須認識到,此類政策讓他們成為了煙草行業的最佳盟友。」
儘管歐盟規定濕鼻煙是非法的,但是多個亞太地區的國家禁止使用電子煙引起了最大的關注。
消費者組織國際煙鹼消費者網絡組織 (International Network of Nicotine Consumers Organisations) 的 Nancy Sutthoff 說道:「我代表的許多電子煙使用者都生活在恐懼中,害怕因為試圖挽救自己的生命而遭到逮捕。他們的國家允許抽致命的香煙,卻禁止使用更安全的電子煙,因為 WHO 鼓勵這種禁令。」
WHO 的政策制定會議由 181 個國家的代表參加。所有這 181 個國家均認可 WHO 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該公約責成這些國家減少危害。但是,WHO 的會議缺乏包容性:在前些年,它禁止消費者、新聞記者以及國際刑警組織 (Interpol) 等機構參加。
"No Fire, No Smoke: Global State of Tobacco Harm Reduction"(不點火,不吸煙:全球煙草危害減少狀況)報告以及本新聞稿均由 Knowledge Action Change 發佈,這是一家私營的公共衛生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