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表示,歡迎司法部公告第二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詳情。考試明年6月11日在深圳舉行,符合條件者可於下月10日至20日登錄司法部網站報名。
香港的法律執業者,包括累計律師執業經歷五年以上的年輕律師和大律師,在通過考試取得相關執業證書後,可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
他們也可受聘於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更可成為當地的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今年順利落實,實有賴中央,特別是司法部大力支持。律政司繼續積極配合司法部和廣東省司法廳落實明年考試的工作。
她指,通過首次考試的香港法律執業者,下一步將參加由廣東省律師協會安排的集中培訓和考核,以增強他們處理內地法律實務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