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第七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明年1月3日上午11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為議員監誓。
政府表示,宣誓具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承擔法律責任。宣誓有效的議員名單會於宣誓儀式後公布。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5月21日刊憲生效。條例修訂若干法例,包括《宣誓及聲明條例》,指明行政長官或其授權人士為立法會議員宣誓的監誓人。
政府宣布,第七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明年1月3日上午11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為議員監誓。
政府表示,宣誓具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承擔法律責任。宣誓有效的議員名單會於宣誓儀式後公布。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5月21日刊憲生效。條例修訂若干法例,包括《宣誓及聲明條例》,指明行政長官或其授權人士為立法會議員宣誓的監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