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2月批出14份建築圖則,港島五份、九龍四份、新界五份,包括九項住宅及商住發展、兩項商業發展、三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14個,完成後可提供住宅樓面面積118,570平方米,涉及單位2,755個,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達137,906平方米。
另外,該署接獲四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月內發出15份入伙紙,港島四份、九龍四份、新界七份,涉及住宅樓面面積34,731平方米,共1,756個單位;非住宅用途面積120,810平方米。
該署同月接獲2,062宗有關僭建物的舉報,發出553張清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