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搬家到新的地區,發現在附近找不到可以租DVD的店舖,若有所失。
在這互聯網世代,其實還有不少人閒來還是想在家中看套電影,願意付出一些租碟代價而從沒有想過上網侵權下載的。但香港舖租昂貴,租碟小店買少見少,連鎖店也已近乎絕。
不過,原來美國有一家叫Netflix的上市公司,卻以出租電影做到可謂風生水起!
轉型成自選收費電視
他們原本在1997年開始在美國做網上租碟服務,原因相傳是創辦人有一次因遲了還碟,被租碟公司罰錢,「憤」而創辦了Netflix,更以固定月費實行做租碟的「亞馬遜」,任租任看,連郵費都不收。至2008年起,Netflix更在網上提供串流電影,成功由網絡「1.0」轉型至「2.0」。
由一個夕陽行業,竟然可以發展成為互聯網歷史上最成功的電子商貿公司之一,的確是個神話。
而且,不只自己賺錢,Netflix真的改變了整個行業:他們今天擁有的訂戶數目,竟然超越了美國最大的有線收費電視公司Comcast,佔全美百分之七的人口!另外,根據一些網上通訊流量調查,Netflix一家公司竟然已佔去整個美國互聯網流量的兩成,所有其他的瀏覽http流量,只有百分之十九,排第三、四的是YouTube(百分之十二)和BT(百分之八)。在3月,Netflix更宣佈開始自製連續戲集,換句話說,Netflix正逐步成為完全「自選」式的收費電視台。
Netflix的神話證明了善用科技,為客戶提供好的價值,才是最佳的保障知識產權方法。試想,若有人在香港做Netflix的生意模式,根本就是個不用牌照的收費電視台。
如果Netflix能,為甚麼我們不能,還要客戶忍受九流電視節目,電影台的電影至少看過九次,而租碟時又無舖無碟?市場太小是個限制,但香港用戶不侵權的比侵權的遠多,只要內容擁有商想法開明些,把發展新業務放在打擊侵權之先,未必沒轉機。
2011年4月30日 刋載於《蘋果日報》